883.【认可申请的处理】
人民法院经审查能够确认台湾地区仲裁裁决真实,而且不具有本规范第882条所列情形的,裁定认可其效力;不能确认该仲裁裁决真实性的,裁定驳回申请。
裁定驳回申请的案件,申请人再次申请并符合受理条件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
上一篇: 882.【不予认可的情形】
下一篇: 884.【认可裁定的生效时间】
883.【认可申请的处理】
人民法院经审查能够确认台湾地区仲裁裁决真实,而且不具有本规范第882条所列情形的,裁定认可其效力;不能确认该仲裁裁决真实性的,裁定驳回申请。
裁定驳回申请的案件,申请人再次申请并符合受理条件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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