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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36.【救济途径及其载明】

更新时间:2021-07-28   浏览次数:534 次 标签: 救济途径及其载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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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36.【救济途径及其载明】

  当事人、案外人对案外人异议裁定不服,认为原判决、裁定错误的,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办理;认为与原判决、裁定无关的,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人民法院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七条规定作出裁定时,应当告知相关权利人提起执行异议之诉的权利和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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