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记】机关、事业单位、大型企业能否以商业汇票等非现金方式支付中小企业款项?
文章摘要:
解读:(1)机关、事业单位、大型企业以商业汇票等非现金方式支付中小企业款项的,应当在合同中同明确、合理约定,且不得利用商业汇票等非现金支付方式变相延长付款期限;(2)合同未约定的,不得强制中小企业接受商业汇票等非现金支付方式。
文章摘要2:
解读:(1)机关、事业单位、大型企业以商业汇票等非现金方式支付中小企业款项的,应当在合同中同明确、合理约定,且不得利用商业汇票等非现金支付方式变相延长付款期限;(2)合同未约定的,不得强制中小企业接受商业汇票等非现金支付方式。
法条链接:
《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条例》
第十条 机关、事业单位和大型企业使用商业汇票等非现金支付方式支付中小企业款项的,应当在合同中作出明确、合理约定,不得强制中小企业接受商业汇票等非现金支付方式,不得利用商业汇票等非现金支付方式变相延长付款期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