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记】“试法行为”能否请求司法保护?
文章摘要:
问题:当事人能否以订立合同时不清楚是否违法无效为由主张“试法行为”获得司法保护?
解读:双方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均已意识到可能会涉嫌违法,双方继续订立并履行合同的行为实为一种试法行为,试法行为被认定为违法并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情况下,任何一方欲通过诉讼得到司法保护的请求均不应得到支持。
解读:双方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均已意识到可能会涉嫌违法,双方继续订立并履行合同的行为实为一种试法行为,试法行为被认定为违法并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情况下,任何一方欲通过诉讼得到司法保护的请求均不应得到支持。
文章摘要2:
问题:当事人能否以订立合同时不清楚是否违法无效为由主张“试法行为”获得司法保护?
解读:双方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均已意识到可能会涉嫌违法,双方继续订立并履行合同的行为实为一种试法行为,试法行为被认定为违法并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情况下,任何一方欲通过诉讼得到司法保护的请求均不应得到支持。
经典案例:
·天津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2020)津01民终3291号
【摘要】双方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均已意识到产品可能会涉嫌违法,双方继续订立并履行合同的行为实为一种试法行为。在其该种行为被认定为违法并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情况下,任何一方欲通过诉讼得到司法保护的请求均不应得到支持。因此,本院对成都九正公司要求天津和合公司、璧合科技公司回购产品并返还保证金的上诉请求不予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