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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笔记】出租人能否诉请承租人和共同投资人承担解除租赁合同后果?

更新时间:2022-03-23   浏览次数:999 次 标签: 暂无标签

文章摘要:

解读:出租人有权诉请承租人和共同投资经营人共同承担租赁合同解除返还租赁物和赔偿责任的的后果。

文章摘要2:

解读:出租人有权诉请承租人和共同投资经营人共同承担租赁合同解除返还租赁物和赔偿责任的的后果。


经典案例:

·钟某某、林某某等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民事裁定书

【案号】最高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2021)最高法民申1258

【裁判摘要4】关于林××是否应承担责任的问题,因案涉租赁合同虽然是钟××与赣研所签订,但钟××与林××系夫妻关系,两人以案涉租赁物共同投资经营,以34号商铺经营赣州汇龙康大药房(××为投资人),以36号办公楼经营赣州汇康酒店有限公司(××、钟××为股东)。因此,对案涉合同解除后果,应当由钟××、林××共同承担。钟××、林××申请再审认为林绍忠并非本案当事人,不应承担责任的理由不能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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