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记】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劳保基金条款是否应当参照执行?
文章摘要:
解读: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劳保基金条款应当予以参照适用。
文章摘要2:
解读: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劳保基金条款应当予以参照适用。
法条链接:
《民法典》
第七百九十三条【建设工程合同无效、验收不合格的处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但是建设工程经验收合格的,可以参照合同关于工程价款的约定折价补偿承包人。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且建设工程经验收不合格的,按照以下情形处理:
(一)修复后的建设工程经验收合格的,发包人可以请求承包人承担修复费用;
(二)修复后的建设工程经验收不合格的,承包人无权请求参照合同关于工程价款的约定折价补偿。
发包人对因建设工程不合格造成的损失有过错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
经典案例:
·四川省第四建筑有限公司、汇丰祥商业控股有限公司等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民事申请再审审查民事裁定书
【案号】最高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2021)最高法民申5379号
【裁判摘要】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劳保基金条款应当予以参照适用——案涉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约定“劳保基金不计取由业主代缴”,“劳保基金由甲方代缴政府返还给乙方,甲方按照返还乙方的相应额度从乙方的结算款中扣除,政府返还乙方劳保基金的返还手续由乙方负责出具,如乙方拒绝或在甲方指定的期限内不出具返还手续的,甲方有权从工程款或保修款中扣除”。案涉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虽属无效,但劳保基金条款是与计算工程价款数额有关的内容,应当予以参照适用,故原审法院采纳鉴定机构的意见,未将劳保基金计入工程总造价,并无不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