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记】当事人关于欠条仅作为双方结算依据诉讼无效的约定是否有效?
文章摘要:
解读:因当事人提起诉讼系行使法律赋予的诉权,并不以当事人约定为生效要件,故当事人关于欠条仅作为双方结算依据、诉讼无效的约定无效。
文章摘要2:
解读:因当事人提起诉讼系行使法律赋予的诉权,并不以当事人约定为生效要件,故当事人关于欠条仅作为双方结算依据、诉讼无效的约定无效。
经典案例:
【案号】最高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2017)最高法民申499号
【裁判摘要】至于《欠条》上载明有关“只作双方结算的依据,诉讼或转让他人要账无效。双方无异议”的内容,因当事人提起诉讼,系行使法律赋予的诉权,并不以当事人约定为生效要件。原审法院认定该项约定内容无效是正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