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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笔记】当事人关于欠条仅作为双方结算依据诉讼无效的约定是否有效?

更新时间:2022-07-23   浏览次数:577 次 标签: 诉权

文章摘要:

解读:因当事人提起诉讼系行使法律赋予的诉权,并不以当事人约定为生效要件,故当事人关于欠条仅作为双方结算依据、诉讼无效的约定无效。

文章摘要2:

解读:因当事人提起诉讼系行使法律赋予的诉权,并不以当事人约定为生效要件,故当事人关于欠条仅作为双方结算依据、诉讼无效的约定无效。


经典案例:

·崔某某诉杨某某等民间借贷纠纷案

【案号】最高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2017)最高法民申499号

【裁判摘要】至于《欠条》上载明有关“只作双方结算的依据,诉讼或转让他人要账无效。双方无异议”的内容,因当事人提起诉讼,系行使法律赋予的诉权,并不以当事人约定为生效要件。原审法院认定该项约定内容无效是正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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