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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笔记】因公司增资或者减资导致被执行人持股变化,生效法律文书确定被执行人交付股权如何执行?

更新时间:2022-08-27   浏览次数:490 次 标签: 暂无标签

文章摘要:

解读:(1)生效法律文书已经明确交付股权的出资额的,按照该出资额交付股权;(2)生效法律文书仅明确交付一定比例的股权的,按照生效法律文书作出时该比例所对应出资额占当前公司注册资本总额的比例交付股权。

文章摘要2:

解读:(1)生效法律文书已经明确交付股权的出资额的,按照该出资额交付股权;(2)生效法律文书仅明确交付一定比例的股权的,按照生效法律文书作出时该比例所对应出资额占当前公司注册资本总额的比例交付股权。


法条链接: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强制执行股权若干问题的规定

  第十六条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被执行人交付股权,因股权所在公司在生效法律文书作出后增资或者减资导致被执行人实际持股比例降低或者升高的,人民法院应当按照下列情形分别处理:

  (一)生效法律文书已经明确交付股权的出资额的,按照该出资额交付股权;

  (二)生效法律文书仅明确交付一定比例的股权的,按照生效法律文书作出时该比例所对应出资额占当前公司注册资本总额的比例交付股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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