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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笔记】承包人对发包人银行账户款项或者发包人到期债权能否享有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

更新时间:2024-01-23   浏览次数:638 次 标签: 暂无标签

文章摘要:

解读:(1)根据《民法典》地807条规定,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是指“建设工程的价款就该工程折价或者拍卖的价款优先受偿”,即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仅限于承包方对建设工程的变价款享有的优先受偿的权利;(2)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不能作作扩大解释为承包方对发包方应支付的工程款享有优先受偿权,发包人银行账户款项或者发包人到期债权因并非工程变价款,承包人不享有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

文章摘要2:

解读:(1)根据《民法典》地807条规定,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是指“建设工程的价款就该工程折价或者拍卖的价款优先受偿”,即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仅限于承包方对建设工程的变价款享有的优先受偿的权利;(2)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不能作作扩大解释为承包方对发包方应支付的工程款享有优先受偿权,发包人银行账户款项或者发包人到期债权因并非工程变价款,承包人不享有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


法条链接:

《民法典》

  第八百零七条【发包人未支付工程价款的责任】发包人未按照约定支付价款的,承包人可以催告发包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价款。发包人逾期不支付的,除根据建设工程的性质不宜折价、拍卖外,承包人可以与发包人协议将该工程折价,也可以请求人民法院将该工程依法拍卖。建设工程的价款就该工程折价或者拍卖的价款优先受偿。


经典案例:

·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2017)渝民终374号

【裁判摘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二百八十条的规定“发包人未按照约定支付价款的,承包人可以催告发包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价款,发包人逾期不支付的,除按照建设工程的性质不宜折价、拍卖的以外,承包人可以与发包人协议将该工程折价,也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将该工程依法拍卖。建设工程的价款就该工程折价或者拍卖的价款优先受偿。”即“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是指承包人可以就工程折价或拍卖的价款在发包人欠付工程款范围内优先受偿。现孙××主张其作为实际施工人对承包人在发包人处的到期债权享有“优先权”并无事实和法律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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