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记】合同约定违约方违约时守约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没收保证金,守约方诉请法院判决解除合同能否主张不予返还保证金?
文章摘要:
文章摘要2:
解读:(1)合同约定违约方违约时守约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没收保证金,守约方不退还履约保证金的前提是守约方行使单方解除权;(2)守约方诉请法院判决解除合同与合同约定的守约方单方解除合同的情形不同,守约方主张无需退还保证金不予支持。
经典案例:
【裁判摘要】合同约定守约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没收保证金,不退还履约保证金的前提是守约方行使单方解除权,守约方诉请解除合同与合同约定情形不同,守约方主张无需退还保证金不予支持——关于履约保证金300万元的问题。根据原审查明,《合作开发合同》6-3约定,黄××确保充足的开发建设资金,不得因开发建设资金不足而导致本项目开发停止或中途停工。如缺乏资金导致项目中途报建停滞或施工连续停工……超期达捌个月的,颜××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合同。……但是履约保证金300万元无偿归颜××所有,不返还黄××。8-3约定,黄××如未能按约定时间内建成本项目并达到入住条件,最终交付经政府竣工验收合格的房产给颜××的,……超期达捌个月的,颜××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合同。但是履约保证金300万元无偿归颜××所有,不返还黄××。根据上述约定,颜××不退还履约保证金300万元的前提是其行使单方解除权,现颜××诉请解除案涉《合作开发合同》,与合同上述约定情形不同,颜××主张其无需退还履约保证金300万元,本院不予支持。
【解读1】颜××起诉请求:1.判决解除颜××与黄××于2013年9月4日签订的《合作开发合同》......;2.判决确认颜××无需向黄××还履约保证金人民币300万元;......
【解读2】一审法院认为:关于300万元保证金的问题。首先,颜××诉请解除双方签订的《合作开发合同》,表明颜××认可其向黄××发出的解除合同通知书并未产生单方解除合同的法律后果,不存在颜××因行使单方解除权而无偿取得300万元保证金的情形。其次,黄××向颜××提供300万元的履约保证金,目的是为《合作开发合同》的履行提供担保,作用是弥补因违约造成的损失。合作开发合同因解除而终止履行后,担保的情形已不存在,且本案中颜××未能提供证据证明其存在损失。颜××应将保证金返还给黄××。颜××主张其不应向黄××返还保证金300万元,没有事实和法律依据,该法院不予支持。
【注解】颜××于起诉前已经发出《解除合同通知书》,其诉讼请求系判决解除合同,不符合单方解除合同的情形,其请求需要退还保证金不予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