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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工|消防工程价款是否享有优先受偿权?

更新时间:2022-12-13   浏览次数:595 次 标签: 暂无标签

文章摘要:

【注解】消防工程承包人在行使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时受到一定的限制:一是只有直接向发包人承包消防工程的专业技术承包人才依法享有建设工程优先受偿权;二是消防工程的承包人只能就其承包的消防工程给整个工程增值的范围内行使优先受偿权。

文章摘要2:

16.消防工程价款是否享有优先受偿权?

消防工程是建设应具备的预防火灾和减少火灾危害工程。《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九条规定:“建设工程的消防设计、施工必须符合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建设、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单位依法对建设工程的消防设计、施工质量负责。”消防工程属于建设工程的必备部分,包括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自动灭火系统、消火栓系统、防烟排烟系统以及应急广播和应急照明、安全疏散设施等。消防工程,既可以由建设工程总包人负责,也可由发包人直接发包给专业的消防工程承包人。如同装饰装修工程的承包人一样,消防工程承包人在行使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时受到一定的限制。这种限制表现在两方面:一是只有直接向发包人承包消防工程的专业技术承包人才依法享有建设工程优先受偿权;二是消防工程的承包人只能就其承包的消防工程给整个工程增值的范围内行使优先受偿权。

——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疑难问题解答(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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