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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笔记】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能否约定未及时发放工人工资由承包人承担违约金?

更新时间:2023-04-14   浏览次数:245 次 标签: 暂无标签

文章摘要:

解读: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约定承包人未及时发放工人工资造成工人自行主张权利的后果,由承包人承担违约责任,缺乏正当性,违约金由法院进行酌定。

文章摘要2:

解读: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约定承包人未及时发放工人工资造成工人自行主张权利的后果,由承包人承担违约责任,缺乏正当性,违约金由法院进行酌定。


经典案例:

·最高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2022)最高法民终63号

【裁判摘要】关于未及时发放工人工资违约金的处理。远东置业上诉称合同对出现违约情形如何处理有明确约定,就此本院认为,该约定将工人自行主张权利的后果约定由中建一局承担,缺乏正当性,考虑到远东置业存在进度款支付迟延的违约行为在先,一审判决予以酌定,较为公平。

【注解】承包合同第四部分工程基本要求第2.2款约定,在任何情况下,中建一局不得因迟延或推迟支付工人工资影响工程进展,造成实质影响的视为违约,并视影响程度支付合同总价2%-5%的违约金。……远东置业主张按合同约定的“合同总价2%-5%”支付违约金43073617.24元,中建一局抗辩认为欠薪事实并没有造成远东置业实际损失,远东置业该项反诉请求应予驳回。……一审法院酌定中建一局支付远东置业违约金1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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