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记】不知道行政行为内容如何计算起诉期限?
更新时间:2023-06-03 浏览次数:302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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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摘要:
解读:根据《行政诉讼法司法解释》第65条规定——(1)不知道行政行为内容的起诉期限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该行政行为内容之日起计算;(2)但自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最长不得超过20年(不动产)和5年(其他案件)。
文章摘要2:
解读:根据《行政诉讼法司法解释》第65条规定——(1)不知道行政行为内容的起诉期限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该行政行为内容之日起计算;(2)但自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最长不得超过20年(不动产)和5年(其他案件)。
法条链接:
《行政诉讼法》
第四十六条【直接起诉的起诉期限】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因不动产提起诉讼的案件自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超过二十年,其他案件自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超过五年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的解释
第六十五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不知道行政机关作出的行政行为内容的,其起诉期限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该行政行为内容之日起计算,但最长不得超过行政诉讼法第四十六条第二款规定的起诉期限。
经典案例:
【案号】最高人民法院行政裁定书 (2018)最高法行申5849号
【裁判摘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四十六条第二款的规定,因不动产提起诉讼的案件自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超过二十年,其他案件自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超过五年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该条规定的20年起诉期限适用于起诉人不知道行政行为内容的情况,而本案中赵××于1999年就已经知道了被诉行为的内容,因此本案不适用该条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