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上次编辑的词条“”还未发布,赶快去处理吧! ×
讼也  > 所属分类  >  法律问答   

【笔记】合同约定存在单方解除合同情形时违约方应支付违约金是否以解除合同为支付违约金前提条件?

更新时间:2023-06-10   浏览次数:202 次 标签: 合同解除违约金

文章摘要:

解读:合同约定存在单方解除合同情形时违约方应支付违约金,是指单方解除合同的违约情形而非指代“有权单方解除合同”的情形,守约方有权选择同时适用或单独适用单方解除合同和违约金,而非违约金的支付以合同的解除为前提。

文章摘要2:

解读:合同约定存在单方解除合同情形时违约方应支付违约金,是指单方解除合同的违约情形而非指代“有权单方解除合同”的情形,守约方有权选择同时适用或单独适用单方解除合同和违约金,而非违约金的支付以合同的解除为前提。


经典案例:

·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2017)京03民终9772号

【裁判摘要】其中第十一条第(四)款约定“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收回该房屋及土地:1、不支付或者不按照约定支付租金达30日的。2、……8、出现重大安全责任事故的。”第十二条第(三)款约定“乙方有本合同第十一条第四款约定的情形之一的,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500000元(大写:伍拾万元整)。给甲方造成实际损失的还应承担赔偿责任。”第(九)款约定“乙方不按约定时间和数额支付租金,但未达到解除合同条件的,应向甲方按每迟延一日千分之一未付租金的标准支付违约金”,结合上述条款的词句表述及相互之间的逻辑关系进行理解,第十二条第(三)款中“乙方有本合同第十一条第四款约定的情形之一的,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500000元”中的“情形”系指代第十一条第(四)款“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中的“不支付或者不按照约定支付租金达30日”等8种违约情形,而非指代“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这一情形,即在乙方存在8种违约行为的情形时,合同单方解除权及50万元违约金两种违约责任为并列并存的关系,甲方有权选择同时适用或单独适用,而非违约金的支付以合同的解除为前提;乙方未按约定支付租金但未达“不支付或者不按照约定支付租金达30日”等甲方享有合同解释权的情形的,则适用第十二条第(九)款,承担的违约责任方式为按日支付违约金。

相关词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