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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笔记】通风与空调等分部工程是否享有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

更新时间:2023-08-15   浏览次数:103 次 标签: D807【发包人未支付工程价款的责任】

文章摘要:

解读:通风与空调工程等分部工程无法独立存在且在分割后影响主建筑使用功能,应当认定为不宜折价、拍卖的工程,承包人不享有单独的优先受偿权。

文章摘要2:

解读:通风与空调工程等分部工程无法独立存在且在分割后影响主建筑使用功能,应当认定为不宜折价、拍卖的工程,承包人不享有单独的优先受偿权。


法条链接:

《民法典》

  第八百零七条【发包人未支付工程价款的责任】发包人未按照约定支付价款的,承包人可以催告发包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价款。发包人逾期不支付的,除根据建设工程的性质不宜折价、拍卖外,承包人可以与发包人协议将该工程折价,也可以请求人民法院将该工程依法拍卖。建设工程的价款就该工程折价或者拍卖的价款优先受偿。


经典案例:

·最高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2019)最高法民申718号

【裁判摘要】享有优先受偿权的工程应当是可以折价、拍卖的工程。本案所涉及的建设工程为通风与空调工程,该工程属于单位工程项下的分部工程。该分部工程无法独立存在且在分割后影响主建筑使用功能,故该分部工程应当认定为不宜折价、拍卖的工程,承包人对该工程的工程款不享有单独的优先受偿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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