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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笔记】什么是评标时间?

更新时间:2023-12-30   浏览次数:40 次 标签: 暂无标签

文章摘要:

解读:(1)招标人应当根据项目规模和技术复杂程度等因素合理确定评标时间;(2)超过1/3的评标委员会成员认为评标时间不够的,招标人应当适当延长。

文章摘要2:

解读:(1)招标人应当根据项目规模和技术复杂程度等因素合理确定评标时间;(2)超过1/3的评标委员会成员认为评标时间不够的,招标人应当适当延长。


法条链接:

《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

  第四十八条【评标标准的细化】招标人应当向评标委员会提供评标所必需的信息,但不得明示或者暗示其倾向或者排斥特定投标人。

  招标人应当根据项目规模和技术复杂程度等因素合理确定评标时间。超过三分之一的评标委员会成员认为评标时间不够的,招标人应当适当延长。

  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成员有回避事由、擅离职守或者因健康等原因不能继续评标的,应当及时更换。被更换的评标委员会成员作出的评审结论无效,由更换后的评标委员会成员重新进行评审。


机电产品国际招标投标实施办法(试行)

  第五十五条 评标委员会应当在开标当日开始进行评标。有特殊原因当天不能评标的,应当将投标文件封存,并在开标后48小时内开始进行评标。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依照招标投标法、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和本办法的规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独立、客观、公正地对投标文件提出评审意见。招标文件没有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不得作为评标的依据。

  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私下接触投标人,不得收受投标人给予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招标人征询确定中标人的意向,不得接受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明示或者暗示提出的倾向或者排斥特定投标人的要求,不得有其他不客观、不公正履行职务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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