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记】终本后被执行人违反限制消费令能否恢复执行?
更新时间:2024-02-06 浏览次数:27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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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读:终本期间被执行人违反限制消费令推定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的财产,应当恢复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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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读:终本期间被执行人违反限制消费令推定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的财产,应当恢复执行。
法条链接: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2022修正)
第五百一十七条 经过财产调查未发现可供执行的财产,在申请执行人签字确认或者执行法院组成合议庭审查核实并经院长批准后,可以裁定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依照前款规定终结执行后,申请执行人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财产的,可以再次申请执行。再次申请不受申请执行时效期间的限制。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严格规范终结本次执行程序的规定(试行)
第九条 终结本次执行程序后,申请执行人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财产的,可以向执行法院申请恢复执行。申请恢复执行不受申请执行时效期间的限制。执行法院核查属实的,应当恢复执行。
终结本次执行程序后的五年内,执行法院应当每六个月通过网络执行查控系统查询一次被执行人的财产,并将查询结果告知申请执行人。符合恢复执行条件的,执行法院应当及时恢复执行。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及有关消费的若干规定
第十一条 被执行人违反限制消费令进行消费的行为属于拒不履行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的行为,经查证属实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一条的规定,予以拘留、罚款;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追究其刑事责任。
有关单位在收到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后,仍允许被执行人进行高消费及非生活或者经营必需的有关消费的,人民法院可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的规定,追究其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