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肇事罪的“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定罪量刑标准是什么?
更新时间:2015-10-02 浏览次数:6231 次
标签:
暂无标签
文章摘要:
交通肇事罪的“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定罪量刑标准
文章摘要2:
发生交通事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成立交通肇事罪 回目录
1.仅限于负事故全部、主要责任;
2.负事故同等、次要责任、不负责任均不成立交通肇事罪。
发生交通事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含义 回目录
指交通肇事造成公共财产损失、他人财产直接损失。
1.首先,是指造成公共财产损失或者他人财产损失,不包括肇事者个人的财产损失;
2.其次,是指造成直接损失,不包括间接损失;
3.再者,是指肇事者无能力赔偿损失部分,而不包括肇事者有能力赔偿损失部分、已经赔偿损失部分。
交通肇事造成公共财产损失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无能力赔偿数额 回目录
1.在30万元以上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2.在60万元以上的:属于“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
陈其象律师提示 回目录
①省级高级法院可以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在30万元至60万元、60万元至100元的幅度内,确定本地区执行“30万元以上”、“60万元以上”的起点数额标准,并报最高人民法院备案。
②“无能力赔偿损失”作为交通肇事罪财产损失认定标准,导致穷人和富人定罪不均衡,有失公平。
③交通肇事的财产损失如果已经获得保险理赔或者车主垫付的,则不属于“无能力赔偿损失”,该驾驶人不应承担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