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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肇事罪的“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定罪量刑标准是什么?

更新时间:2015-10-02   浏览次数:6231 次 标签: 暂无标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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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肇事罪的“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定罪量刑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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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生交通事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成立交通肇事罪 回目录

    1.仅限于负事故全部、主要责任;

    2.负事故同等、次要责任、不负责任均不成立交通肇事罪。

发生交通事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含义 回目录

    指交通肇事造成公共财产损失、他人财产直接损失。

    1.首先,是指造成公共财产损失或者他人财产损失,不包括肇事者个人的财产损失;

    2.其次,是指造成直接损失,不包括间接损失;

    3.再者,是指肇事者无能力赔偿损失部分,而不包括肇事者有能力赔偿损失部分、已经赔偿损失部分。

交通肇事造成公共财产损失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无能力赔偿数额 回目录

    1.在30万元以上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2.在60万元以上的:属于“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

陈其象律师提示 回目录

    ①省级高级法院可以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在30万元至60万元、60万元至100元的幅度内,确定本地区执行“30万元以上”、“60万元以上”的起点数额标准,并报最高人民法院备案。

    ②“无能力赔偿损失”作为交通肇事罪财产损失认定标准,导致穷人和富人定罪不均衡,有失公平。

    ③交通肇事的财产损失如果已经获得保险理赔或者车主垫付的,则不属于“无能力赔偿损失”,该驾驶人不应承担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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