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上次编辑的词条“”还未发布,赶快去处理吧! ×
讼也  > 所属分类  >  刑事解读   

取保候审的保证金能否退还?

更新时间:2014-12-09   浏览次数:1903 次 标签: 暂无标签

文章摘要:

取保候审的保证金的退还及没收    1.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取保候审期间没有违反刑事诉讼法第56条规定的,取保候审期间届满以后(取保候审结束时),负责执行的公安机关应将保证金退还给犯

文章摘要2:

目录

取保候审的保证金的退还及没收 回目录

    1.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取保候审期间没有违反刑事诉讼法第56条规定的,取保候审期间届满以后(取保候审结束时),负责执行的公安机关应将保证金退还给犯罪嫌疑人、被告人。

    2.如果被取保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违反法律规定的取保候审期间义务,则没收已经缴纳的保证金,责令具结悔过,重新缴纳保证金、提出保证人,取保候审的期限连续计算;或者由决定机关作出变更强制措施决定,采取监视居住措施或者予以逮捕。

    3.取保候审人虽然没有违反法律规定,但在取保候审期间涉嫌故意重新犯罪的,应当没收保证金

陈其象律师提示 回目录

    ①被取保候审人只要有违反取保候审期间义务规定或者重新犯罪,均应当没收保证金

    ②没收保证金的决定系刑事司法行为,应当由县级以上执行机关作出:

    A.被取保候审人可以在5日内向执行机关的上一级主管机关申请复核(不能提起行政诉讼);

    B.上级主管机关应当在7日内作出复核决定。

标签

暂无标签

相关词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