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制措施是指公检法为了保证刑事诉讼活动的顺利进行,依法对犯罪嫌疑人[现行犯/重大嫌疑分子]、被告人所采取的强制性限制人身自由、暂时剥夺人身自由的法定强制方法。
强制措施主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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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制措施主体的特定性:只限于公安司法机关。
1.公安机关:包括国家安全机关、军队保卫部门、监狱3个机关;
2.检察院;
3.法院。
强制措施适用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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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制措施适用对象的唯一性:
1.犯罪嫌疑人:包括现行犯、重大嫌疑分子;
2.被告人。
强制措施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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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制措施目的是为了保证刑事诉讼活动的顺利进行:
1.性质为预防性;
2.只具有诉讼性,不具有惩罚性。
强制措施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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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制措施适用上的法定性、必要性:
一、适用上法定性: 1.拘传、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公、检、法都可以适用。
2.拘留:
A.只用公、检可以采用;
B.法院无权采用。
3.逮捕:
A.检察院有权批准、决定适用逮捕;
B.法院有权决定适用逮捕;
C.公安机关有(专属)逮捕执行权。
二、适用上必要性: 1.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涉嫌犯罪行为的社会危害性、涉嫌妨害刑事诉讼行为的可能性以及个人情况。
2.公安司法机关对案件证据的掌握情况。
强制措施剥夺权利性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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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剥夺权利的人身性:
A.限制行动自由;
B.完全剥夺人身自由。
2.剥夺权利的临时性。
强制措施种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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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拘传: ·什么是拘传?
二、取保候审、监视居住: 1.什么是取保候审、监视居住?
2.取保候审适用条件有那些?
3.取保候审规定有哪些?
4.拘传、取保候审和监视居住区别有哪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