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放弃股份优先购买权声明
更新时间:2015-09-05 浏览次数:1757 次
标签:
暂无标签
文章摘要:
股东放弃股份优先购买权声明
文章摘要2:
股东放弃股份优先购买权声明
鉴于:
(弃权股东)为 公司(以下简称“目标公司”)的合法股东之一,并依据公司章程规定持有目标公司 %的股份。
(股权出让方)为目标公司的另一股东。依据公司章程规定合法持有目标公司 %的股份。
年 月 日,依法召开目标公司股东会,股东同意并形成决议, (股权出让方)向 (股权受让方)转让其持有目标公司 %的股份。
(弃权股东)在此声明:
1、 (弃权股东)无条件放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目标公司章程对出让股份所享有的优先购买权。
2、 (弃权股东)放弃股权优先购买权的决定是无条件和不可撤销的,并承诺在目标公司股权转让过程中不反悔。
3、 (弃权股东)同意就出让相关事宜对目标公司章程进行相应修改。
弃权股东(签章):
上一篇: 公司合同管理办法(参考范本)
下一篇: 公司股权转让协议书(云讼专用范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