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公司章程修正案(宁德工商范本)
更新时间:2015-09-05 浏览次数:1040 次
标签:
暂无标签
文章摘要:
有限公司章程修正案(宁德工商范本)
文章摘要2:
XXXX有限公司章程修正案
(仅供参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XXXXX有限公司于XX年XX月XX日召开股东会,决议(一致)通过变更公司(登记事项1)、(登记事项2),并决定对公司章程作如下修改:
一、第XX条原为:“………………”。
现修改为:“………………”。
二、第XX条原为:“………………”。
现修改为:“………………”。
XXXX有限公司(盖章):
法定代表人:XXX(签字)
201X年XX月XX日
注意事项:
1、本范本适用于有限公司(不含国有独资公司)的变更登记。变更登记事项涉及修改公司章程的,应当提交公司章程修正案,不涉及的不需提交;如涉及的事项或内容较多,可提交新修改后并经股东签署的整份章程。
2、“登记事项”系指《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九条规定的事项,如经营范围等。
3、应将修改前后的整条条文内容完整写出,不得只摘写条文中部分内容。
4、股东为自然人的,由其签名;股东为法人的,由其法定代表人签名,并在签名处盖上单位印章;签名不能用私章或签字章代替,签名应当用黑色或蓝黑色钢笔、毛笔或签字笔,尽量不与正文脱离单独另用纸签名;若正文与签名脱离的,应当在正文与签名页处加盖企业的骑缝章。
5、文件签署后应在规定期限内(变更名称、法定代表人、经营范围为30日内,变更住所为迁入新住所前,增资为股款缴足30日内,变更股东为股东发生变动30日内,减资、合并、分立为45日后)提交登记机关。
6、要求用A4纸、字体较小(如四号或小四)的字打印,页数多的可双面打印,涂改无效,复印件无效。
上一篇: 股权转让通知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