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制执行申请书(具体案件示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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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摘要2:
强制执行申请书
申请人:陈**,男,汉族, 年 月 日出生,户籍地 ,现住 ,公民身份号码: 。
被申请人1:黄**,男,汉族, 年 月 日出生,住 ,公民身份号码: 。
被申请人2: 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董事长,住所地 ,组织机构代码: 。
被申请人3: 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总经理,住所地 。
被申请人4:****,男,汉族, 年 月 日出生,香港永久性居民身份证号码:********,现住 。
被申请人5:******担保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住所地 。
请求事项
申请人与被申请人之间因借款合同纠纷一案,业经宁德市蕉城区人民法院于 年 月 日作出(2012)蕉民初字第 号民事判决书并已经生效,但被申请人不遵守判决至今拒不履行债务。现申请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特申请贵院依法予以强制执行。
一、请求强制执行被申请人履行(2012)蕉民初字第 号民事判决书载明的义务:
1、由被申请人连带返还申请人借款本金190万元及利息(利息按日利息0.08%计算,截止2012年9月28日利息为226320元,之后按本金190万元计算利息至还清欠款之日。暂时计算至2012年12月27日利息共计45.432万元);
2、由被申请人连带支付申请人实现债权费用62000元;
3、由被申请人连带支付案件受理费、诉讼保全费18000元。以上合计金额为人民币243.432万元。
二、请求强制执行被申请人支付申请人逾期履行的债务利息。
三、请求依法查封、冻结被申请人3****有限公司在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安下白石支行的***********账户、被申请人5********担保有限公司账户,以偿还申请人债务。
事实和理由
申请人与被申请人之间民间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申请人起诉到****人民法院。2012年10月19日诉讼期间,案外人被申请人5*****担保有限公司自愿提供担保,承诺如被申请人3****有限公司不能履行还款责任,*****担保有限公司愿在360万元人民币范围内为被申请人3****有限公司承担法律责任。2012年12月6日经蕉城区人民法院判决:一、被告黄**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返还原告陈***借款本金190万元及利息(利息按日利息0.08%计算,截止2012年9月28日利息为226320元,之后按本金190万元计算利息至还清欠款之日)。二、被告黄**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返还原告陈**支付的实现债权费用62000元。三、被告福****担保有限公司、****有限公司、***对上述应付款项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四、驳回原告陈**的其他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诉讼保全费由被告黄**、福建省***担保有限公司、***有限公司、***承担18000元。
由于被申请人至今拒不执行生效判决,为维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特提出上述强制执行请求,请予以支持。
此致
宁德市蕉城区人民法院
申请人:陈**(签字)
日期:2012年12月27日
附:生效判决书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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