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某不服某市公安局道路交通行政处理案

摘要1:【解读1】对依行政机关指示行事的辅助行为具有可诉性——(1)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据行政机关指示,实施辅助行政机关行使国家行政职权的行为,他人不服起诉属于行政诉讼受案范围;(2)实施辅助行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作出指示的行政机关承担法律责任。
【解读2】执勤交警明知当事人无驾照及所驾驶车辆无牌照,仍责令其驾驶车辆的行为,属于具体行政行为,行政相对人对此不服的,有权提起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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