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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保险

摘要1:责任保险是指以被保险人对第三者依法应负的赔偿责任为保险标的的保险。
【目录】概念(《保险法》第65条第4款);责任保险(《保险法》第65条第1-3款);被保险人连带责任部分保险责任(《保险法解释四》第16条);保险人不能以被保险人赔偿责任进入执行程序对抗第三者直接请求权(《保险法解释四》第17条);责任保险诉讼时效(《保险法解释四》第18条);责任保险中争议处理费用承担(《保险法》第66条)

摘要2

【笔记】什么是责任保险人参与权

摘要1:解读:根据《保险法解释(四)》第19条规定,责任保险的被保险人与第三者就被保险人的赔偿责任达成和解协议——(1)经保险人认可,保险人在保险合同范围内依据和解协议承担保险责任;(2)未经保险人认可,保险人有权对保险责任范围以及赔偿数额重新予以核定。

摘要2:【注解1】责任保险人参与权是指责任保险的保险事故发生后,保险人与被保险人和第三人协商赔偿过程中享有决定、和解以及进行抗辩的权利。
【注解2】保险人未参与的和解、调解对保险人不具有法律约束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