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建设部、交通部等部门关于清理整顿城市出租汽车等公共客运交通意见的通知
摘要1: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建设部、交通部等部门关于清理整顿城市出租汽车等公共客运交通意见的通知(一九九九年十一月二十三日 国办发〔1999〕94号)
摘要2:
摘要1: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建设部、交通部等部门关于清理整顿城市出租汽车等公共客运交通意见的通知(一九九九年十一月二十三日 国办发〔1999〕94号)
摘要2:
摘要1:【要旨】在没有法律、行政法规明确规定的情况下,法院依据当时的地方性法规对出租汽车经营权有偿出让和转让作出的判决有效。
摘要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