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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度上海法院金融商事审判十大典型案例

摘要1:【目录】1. 金融机构承担惩罚性赔偿责任应以其存在欺诈为前提——沈某诉甲银行、乙保险公司服务合同纠纷案;2. 金融交易主体不能以内部文件为由对抗合同约定——甲银行诉乙进出口公司、丙集团公司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3. 对存疑的信用卡交易暂不还款不能轻易认定为失信行为——陈某诉甲银行信用卡纠纷案;4. 一般抵押登记记载的“债权数额”并非担保的最高限额——郑某与甲银行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5. 银行因清算系统延时超额扣划信用卡款项行为构成侵权——张某诉甲银行信用卡中心信用卡纠纷案;6. 特约商户在银联卡交易中负有提供原始交易凭证的义务——乙公司诉甲银行银行结算合同纠纷案;7. 违法进行代客贵金属理财应承担法律责任——韩某诉甲贵金属经营公司上海分公司等委托理财合同纠纷案;8. 无法返还原物的消耗品不能作为融资租赁交易之标的物——甲租赁公司诉乙餐饮管理公司等融资租赁合同纠纷;9. 被保险人要求赔偿超出“医保标准条款”损失的法院不予支持——甲诉乙保险公司财产保险合同纠纷案;10. 车险中对逃离事故现场的认定应综合全案证据作出——甲诉乙保险公司财产保险合同纠纷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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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商事审判10大典型案例:裁判要旨+案例详解(上海高院)

摘要1:01 . 金融机构承担惩罚性赔偿责任应以其存在欺诈为前提——沈某诉甲银行、乙保险公司服务合同纠纷案
02 . 金融交易主体不能以内部文件为由对抗合同约定——甲银行诉乙进出口公司、丙集团公司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
03 . 对存疑的信用卡交易暂不还款不能轻易认定为失信行为——陈某诉甲银行信用卡纠纷案
04 . 一般抵押登记记载的“债权数额”并非担保的最高限额——郑某与甲银行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
05 . 银行因清算系统延时超额扣划信用卡款项行为构成侵权——张某诉甲银行信用卡中心信用卡纠纷案
06 . 特约商户在银联卡交易中负有提供原始交易凭证的义务——乙公司诉甲银行银行结算合同纠纷案
07 . 违法进行代客贵金属理财应承担法律责任——韩某诉甲贵金属经营公司上海分公司等委托理财合同纠纷案
08 . 无法返还原物的消耗品不能作为融资租赁交易之标的物——甲租赁公司诉乙餐饮管理公司等融资租赁合同纠纷
09 . 被保险人要求赔偿超出“医保标准条款”损失的法院不予支持——甲诉乙保险公司财产保险合同纠纷案
10 . 车险中对逃离事故现场的认定应综合全案证据作出——甲诉乙保险公司财产保险合同纠纷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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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身保险代位追偿禁止

摘要1:【目录】人身保险保险人代位追偿禁止;医疗保险扣除赔偿金额限制(《保险法解释三》第18条);医保标准条款(《保险法解释三》第19条);指定定点医疗条款(《保险法解释三》第20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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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笔记】医保标准条款是否有效?

摘要1:解读:(1)保险合同约定按照基本医疗保险的标准核定医疗费用,保险人以被保险人的医疗支出超出基本医疗保险范围为由拒绝给付保险金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2)保险人有证据证明被保险人支出的费用超过基本医疗保险同类医疗费用标准,要求对超出部分拒绝给付保险金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解析】保险合同约定按照基本医疗保险的标准核定医疗费用:(1)性质为保险人免责条款——未尽提示和明确说明义务,不产生效力;(2)基本医疗保险以外的医疗项目支出——A.保险人应当按照基本医疗保险范围内的同类医疗费用标准赔付;B.超过基本医疗同类医疗标准的超出部分不予赔偿(由保险人承担举证责任);C.保险人仅以被保险人医疗支出超出基本医疗保险范围为由拒赔不予支持。
【注释】保险合同约定按照医保标准赔偿——(1)对超过医保标准的超出部分不予赔偿;(2)对超过医保标准之未超过部分仍应按照医保标准赔偿。

摘要2:【注解1】“医保标准”条款的实质是保险赔偿金的计算方式条款,不属于《保险法》第19条规定的无效格式条款。
【注解2】(1)保险合同约定按照基本医疗保险的标准核定医疗费用,属于免责条款,应当履行明确说明义务,否则无效;(2)保险人有权对超过基本医保同类医疗费用标准的超出部分拒赔(对于基本医疗保险范围外的医疗项目支出,保险人应当按照基本医疗保险范围内的同类医疗费用标准赔付),无权以超出基本医保范围拒赔。
【注解3】宁德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2023)闽09民终94号——(1)一审法院认为:关于中国人保财险宁德分公司主张的对非医保费用免责问题,虽然人民财保宁德分公司提供了陈××签字的包括保险公司免责条款内容的合同,但是所提供的证据在证明其已经履行了提示和明确说明义务的证明标准上存在瑕疵,且陈××在庭审中明确表示在签订保险合同时对免责事由不清楚,而保险公司未能进一步举证证明其已尽到法定的足以引起投保人注意的提示、说明义务,因此,保险合同中免除保险人责任的条款,不产生效力。不能当然成为合同组成部分,中国人保财险宁德分公司有关免赔非医保费用的抗辩,不予采纳。(2)二审法院认为:关于超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同类医疗费用是否应认定的问题。......上诉人举证的电子投保单等虽有投保人的电子签名,相关保险免责条款也作了字体加粗等,但根据上述规定仍不足以认定为采取合理的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