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嫖宿幼女罪与奸淫幼女型强奸罪的关系

摘要1:【摘要】嫖宿幼女罪与奸淫幼女罪不是对立关系,嫖宿幼女的行为完全符合奸淫幼女罪的构成要件;与幼女发生性交,既不属于嫖宿幼女,也不具备奸淫幼女的加重情节的,认定为奸淫幼女罪,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与幼女发生性交,属于嫖宿幼女,且不具备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的加重情节的,认定为嫖宿幼女罪,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与幼女发生性交,不管是否属于嫖宿幼女,只要具备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第三款规定的加重情节之一的,就应认定为奸淫幼女罪,适用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的法定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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嫖宿幼女罪【取消】

摘要1:【嫖宿幼女罪(取消)】【刑法第360条第2款(《刑法修正案(九)第43条)取消嫖宿幼女罪】: 嫖宿幼女罪是指嫖宿不满14周岁的幼女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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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构成嫖宿幼女罪主观上是否需要具备明知要件的解释

摘要1:关于构成嫖宿幼女罪主观上是否需要具备明知要件的解释(高检发释字〔2001〕3号)
《关于构成嫖宿幼女罪主观上是否需要具备明知要件的解释》已于2001年6月4日由最高人民检察院第九届检察委员会第八十九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1年6月11日起施行。
【摘要】行为人知道被害人是或者可能是不满十四周岁幼女而嫖宿的,适用刑法第三百六十条第二款的规定,以嫖宿幼女罪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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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某某、张某某被控嫖宿幼女再审宣告无罪案

摘要1:【提示】嫖宿幼女罪是否应以行为人明知嫖宿对象是幼女为构成要件?这是本案争议的焦点。
【裁判摘要】嫖宿幼女罪,主观上是否需要具备明知被害人是幼女为构成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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冯某某等嫖宿幼女案

摘要1:[第589号]冯某某等嫖宿幼女案——对嫖宿幼女罪如何进行审查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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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某某、蒋某某嫖宿幼女案——如何区分嫖宿幼女罪与强奸罪,以支付金钱的方式与幼女自愿发生性关系的如何定性以及共同犯罪人先后嫖宿同一幼女的如何把握情节

摘要1:[第988号]赵某某、蒋某某嫖宿幼女案——如何区分嫖宿幼女罪与强奸罪,以支付金钱的方式与幼女自愿发生性关系的如何定性以及共同犯罪人先后嫖宿同一幼女的如何把握情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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