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2005)民二终字第100号
摘要1:——检察机关在《借款合同》履行期间冻结部分贷款的事实是否属于借款合同的“履行中断”
【案号】最高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2005)民二终字第100号
【裁判要旨】债权人有权以抵押担保之外的其他方式实现债权——抵押权的设立并不限制债权人以抵押之外的其他方式实现其债权,就未实现的债权部分,债权人仍有权继续享有就抵押物折价或者拍卖、变卖抵押物价款优先受偿。
摘要2:
摘要1:——检察机关在《借款合同》履行期间冻结部分贷款的事实是否属于借款合同的“履行中断”
【案号】最高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2005)民二终字第100号
【裁判要旨】债权人有权以抵押担保之外的其他方式实现债权——抵押权的设立并不限制债权人以抵押之外的其他方式实现其债权,就未实现的债权部分,债权人仍有权继续享有就抵押物折价或者拍卖、变卖抵押物价款优先受偿。
摘要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