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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2002)民二终字第30号

摘要1:【案号】最高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2002)民二终字第30号
【裁判要旨】以承担债权债务的形式进行兼并,且被兼并方已被注销的,其债务应由兼并方承担。

摘要2:【来源:最高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编著:《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企业改制司法解释条文精释及案例解析》,人民法院出版社2015年版,第323-331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