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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笔记】概括性兜底免责条款如何履行明确说明义务?

摘要1:解读:(1)采用“其他情况”的概括性兜底免责条款具有高度的概括性、不确定性,缺乏明确、具体的指向;(2)保险人在保险格式条款中采用概括性兜底免责条款应当明确说明义务,明确说明兜底条款中“其他情况”的具体指向,否则该条款不产生效力。

摘要2

【笔记】概括性条款是否属于如实告知义务之询问?

摘要1:解读:根据《保险法解释(二)》第6条第2款规定——(1)概括性条款有具体内容的,属于如实告知义务的询问;(2)概括性条款不具有具体内容的,不属于如实告知义务之询问,保险人以投保人违反了对投保单询问表中所列概括性条款的如实告知义务为由请求解除合同不予支持。

摘要2:【注解】我国保险法明确采取询问告知的立法模式——“其他应当告知的事项”的兜底条款实质上是变相将询问告知变成了主动告知,不符合保险法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