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搜索条件: 空白催收单

借款到期后债务人在多份空白催收通知单上加盖公章如何计算诉讼时效

摘要1:【最高人民法院答复意见】时效制度属强制性规定,不允许当事人依自由意志排除时效的适用或改变时效期间。故即使按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的多数意见认为 食品公司在空白催收单上加盖公章的行为是其授权京开大道农行可以根据需要在催收通知单上任意填写时间的真实意思表示,即放弃了因时效期间届满而产生的时效利益和抗辩权 ,但因其属于提前抛弃时效的行为,亦应认定为无效。

摘要2

在逾期贷款催收通知的多份回执上补盖公章的效力——借款人加盖公章的催收单上由贷款人自行填写可中断诉讼时效的催收日期,应当视为借款人对原债务的重新确认

摘要1:【要旨】贷款人在借款人提供的空白催收单上自行填写可以中断诉讼时效的日期,但借款人在逾期贷款催收通知书回执上加盖公章的行为本身证明其借款人身份和债权数额,同时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超过诉讼时效期间借款人在催款通知单上签字或者盖章的法律效力问题的批复》(法释〔1999〕7号),应当视为对原债务的重新确认。
【案例】最高人民法院判决《山西省交通厅在本案中的责任应当如何认定》

摘要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