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搜索条件: 蓄意违章

职工在工作中违章操作负伤,能否认定为工伤?

摘要1:职工在工作中违章操作,只要不属于《工伤保险条例》第16条规定三种情形之一,均应当认定为工伤;不得认定为工伤或者视同工伤只限于故意犯罪、醉酒或者吸毒、自残或者自杀三种情形。

摘要2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解释《企业职工工伤保险试行办法》中“蓄意违章”的复函

摘要1: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解释《企业职工工伤保险试行办法》中“蓄意违章”的复函(劳社部函〔2001〕48号)
【摘要】关于《企业职工工伤保险试行办法》中第9条第(五)项规定的“蓄意违章”,是专指十分恶劣的、有主观愿望和目的的行为。在处理认定工伤的工作中,不能将一般的违章行为,视为“蓄意违章”。

摘要2:【备注】《企业职工工伤保险试行办法》已经废止,2003年、2010年《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排除工伤认定的情形中没有蓄意违章情形。

惠尔普法|职工蓄意违章能否认定为工伤?

摘要1:解答:除非符合《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六条规定的“故意犯罪的”、“醉酒或者吸毒的”、“自残或者自杀的”排除工伤认定事项之规定,以“蓄意违章”为由不予认定工伤或者视同工伤缺乏法律依据。

摘要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