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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协议纠纷》精解

摘要1:【目录】1.什么是行政协议?2.什么是行政协议范围及排除范围?3.什么是行政协议诉讼原告与被告?5.什么是协议外利害关系人原告资格?6.行政协议案件行政机关能否提起反诉?7.什么是行政协议选择管辖?8.什么是行政协议案件受理?9.什么是行政协议诉案件讼请求?10.什么是行政协议诉讼举证责任分配?11.什么是行政协议案件审理?12.如何认定行政协议无效和行政协议生效?13.什么是行政协议撤销权?14.什么是行政优益权?15.什么是行政协议解除?16.什么是行政协议抗辩权?17.什么是行政机关违约责任?18.什么是行政协议补偿义务?19.什么是行政协议案件调解?20.什么是行政协议非诉执行案件?21.什么是行政协议案件起诉期限和诉讼时效?22.什么是行政协议约定仲裁条款无效?23.什么是审理行政协议案件法律适用?

摘要2

行政协议抗辩权

摘要1:当事人依据民事法律规范的规定行使履行抗辩权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摘要2:【注解】行政协议案件中行政机关抵销权|(1)行政协议中行政机关不能作为原告提起诉讼,也不能提起反诉,行政机关通常通过行使抗辩权拒绝履行协议约定义务或者通过申请非诉强制执行途径促使协议相对人履行协议约定的义务;(2)在双方义务具备相互抵销的情况下行政机关可以行使抵销权。——参考案例:最高人民法院行政协议典型案例(第一批)——八、恒裕公司诉广西壮族自治区融安县人民政府不履行行政协议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