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记】补充协议与合同存在冲突以合同为准之约定是否有效?

摘要1:解读:(1)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合同存在冲突的,以合同为准”的约定不符合常理,如补充协议与主合同存在矛盾以主合同为准,补充协议就没有存在的意义;(2)在特殊条款与一般条款不一致时,特殊条款应视为对一般条款的例外,其效力及证明力应强于一般条款,仅以主合同中的一般条款否定补充协议中的特殊条款的效力属依据不足,亦属禁止“向一般条款逃避”原则。

摘要2:【注解】(1)根据禁止“向一般条款逃避”原则,当特殊条款与一般条款不一致时,特殊条款的效力及证明力高于一般条款;(2)合同约定补充协议与合同存在冲突时以合同为准,该约定不具有约束力,应以补充协议的约定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