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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民资格案件

摘要1选民资格案件是指公民对选举委员会公布的选民资格名单有异议,向选举委员会提出申诉后,不服选举委员会所作的处理决定,而向法院提起诉讼的案件。

摘要2

吴少晖不服选民资格处理决定案

摘要1:【裁判要旨】村民进行选民登记后,对村民委员会候选人也有提名权。但是,对其他选民提名的候选人,如果没有正当理由,不得要求取消、调整或者变更。

摘要2

郭勇成诉苏岗居委会选民资格

摘要1:郭勇成诉苏岗居委会选民资格案(选民资格纠纷)
【判决书字号】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人民法院(2005)顺法民特字第00011号

摘要2

申请确定选民资格

摘要1:【371、申请确定选民资格】申请确定选民资格案件,是指公民认为选举委员会公布的选民名单有误,向选举委员会申请处理后,对选民委员会作出的处理决定不服,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案件。

摘要2: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