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微信 北京××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诉北京××××资咨询有限公司、北京××商贸有限责任公司租赁合同纠纷抗诉案 更新时间:2023-06-24 浏览次数:2511 次 标签: 暂无标签 文章摘要: 【裁判要旨】在租赁期间,所有权人将租赁物转让给买受人的,买受人不能要求承租人返还租赁物。 文章摘要2: 上一篇: 关于建立律师参与化解和代理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制度的意见(试行) 下一篇: 关于在审判执行工作中切实规范自由裁量权行使保障法律统一适用的指导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