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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公司法》下的虚报注册资本罪新论

更新时间:2015-11-12   浏览次数:3454 次 标签: 暂无标签

文章摘要:

新《公司法》改变了注册资本的出资时间,实行分期缴纳的法定资本制,只要股东或者发起人缴纳法定的首次出资额即可申请成立公司,注册资本仅仅是一种宣示作用或者确定首次出资额的参照作用。这一修订不仅使刑法所规定的虚报注册资本罪的犯罪构成发生了重大变化,而且也使虚报注册资本罪基本处于“法律虚置”状态,取而代之的是虚报实收资本行为,而现行刑法对虚报实收资本行为尚处于规制的“真空”,因此,修订现行刑法就成为必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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