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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犯罪主体?

更新时间:2015-11-14   浏览次数:2044 次 标签: 暂无标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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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犯罪主体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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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犯罪主体 回目录

    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犯罪主体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

公司 回目录

    公司仅指《公司法》规定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责任公司、一人有限责任公司。

企业 回目录

    企业仅指非公司企业(不再包括公司),是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批准设立的各种有一定数量注册资金及一定数额的从业人员的营利性的经济组织。

其他单位 回目录

    其他单位是指公司、企业以外的一切其他组织:

    1.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村民小组等常设性的组织;

    2.为组织体育赛事、文艺演出或者其他正当活动而成立的组委会、筹委会、工程承包队等非常设性的组织。

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的主体非国家工作人员还应包括以下人员  回目录

    1.国有公司、企业以及其他国有单位中的非国家工作人员;

    2.集体经济组织中的工作人员;

    3.在国有资本控股、参股的股份有限公司中从事管理工作的非国家工作人员;

    4.受委托管理、经营国有财产的非国家工作人员;

    5.存在若干股东的私营企业主、合伙人;

    6.村委会等成员、村民小组组长等。 

陈其象律师提示 回目录

    ①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以及其他单位从事公务的人员实施受贿行为的的,依照受贿罪的规定定罪处罚。

    ②《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佛教协会工作人员能否构成受贿罪或者公司、企业人员受贿罪主体问题的答复》([2003]高检研发第2号)规定,“佛教协会属于社会团体,其工作人员除符合刑法第九十三条第二款的规定属于受委托从事公务的人员外,既不属于国家工作人员,也不属于公司、企业人员。根据刑法的规定,对非受委托从事公务的佛教协会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之便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行为,不能按受贿罪或者公司、企业人员受贿罪追究刑事责任。”

    ③《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农村合作基金会从业人员犯罪如何定性问题的批复》(法释〔2000〕10号)规定,“农村合作基金会从业人员,除具有金融机构现职工作人员身份的以外,不属于金融机构工作人员,对其实施的犯罪行为,应当依照刑法的有关规定定罪处罚。”

    ④村基层组织人员从事七项行政管理以外的工作,侵吞、挪用资金或者收受、索取贿赂的,以职务侵占罪、挪用资金罪、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定罪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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