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薛某某虚报注册资本案——开具假银行进帐单虚报注册资本的行为如何定性

更新时间:2021-09-24   浏览次数:4235 次 标签: 虚报注册资本罪 挪用公款罪

文章摘要:

[第127号]薛某某虚报注册资本案——开具假银行进帐单虚报注册资本的行为如何定性
【裁判要旨】未实际转移公款控制权,而以单位资产凭证作为个人公司的注册资本进行验资、骗取公司登记的,不构成挪用公款罪,应以虚报注册资本罪论处。
【裁判规则】公款的控制权是否转移,是判定挪用公款行为能否成立的关键因素挪用公款行为,侵犯的是公款的使用权、收益权,一定时间内也侵犯公款的占有权和处分权。通常情况下,使用公款必须首先占有公款、取得对公款的控制权。

文章摘要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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