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解读:欠债公司被裁定禁止变更法定代表人
更新时间:2015-11-17 浏览次数:2932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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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摘要:
民诉法修改后,首次确立行为保全制度。该制度可以用于避免那些恶意逃债、拖延履行的情况。汉某公司经营不善,法定代表人携公章和资料弃厂逃匿。为防止该公司恶意逃避债务,某市第三人民法院创新行为保全措施,首次裁定禁止该公司变更法定代表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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