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微信 借款人提供房产抵押未登记,债权人能否先向保证人求偿 更新时间:2016-04-16 浏览次数:3859 次 标签: 抵押登记 保证责任 文章摘要: 【要旨】陈某与李某虽约定以房产抵押担保,但双方未依法办理抵押登记,该抵押担保不生效,同时,因你在合同上并未注明是一般保证还是连带责任保证,按照法律规定应按连带责任保证承担责任。因此,李某可以直接要求你承担保证责任。 文章摘要2: 上一篇: 混合担保中保证人能否免责的一种特殊情形 下一篇: 抵押房产未登记,担保人将以抵押物为限承担连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