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武执控字第264号武法函(2013)9号
更新时间:2023-06-24 浏览次数:5023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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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摘要:
【裁判要旨】查封、扣押的效力及于查封、扣押物的从物和天然孳息,因此,被执行人在法院查封其房产,并被告知不得设定他项权后,擅自将房屋租赁给第三人,并隐匿租金不上交至法院,导致法院裁判无法执行的,其行为涉嫌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应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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