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微信 法院查封期间的土地使用权并非绝对不能转让 更新时间:2016-03-18 浏览次数:1689 次 标签: 暂无标签 文章摘要: 法院查封期间的土地使用权并非绝对不能转让 文章摘要2: 目录 1案情 2再审争议焦点 3裁判要旨 上一篇: 对法院查封期间签订的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的效力的司法认定——方某等三人与浙江五联建设有限公司、海南昌台物资燃料总公司确认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无效纠纷申请再审案 下一篇: 江苏省南京市鼓楼区人民法院(2011)鼓商初字第348号;江苏省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2011)宁商终字第79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