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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2009)浦民二(商)初字第8319号;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2010)沪一中民四(商)终字第1509

更新时间:2020-07-30   浏览次数:4219 次 标签: 暂无标签

文章摘要:

【问题提示】如何认定享有合同解除权的一方在约定解除权条件成就后,又要求相对方继续履行的行为?
【要点提示】在合同约定的解除条件成就后,解除权人应当就解除合同还是继续履行合同择其一行使。若解除权人又要求相对方继续履行合同的,应视为其以自己的行为放弃解除权,该解除权消灭。
【案例索引】
  一审: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2009)浦民二(商)初字第8319号(2010年6月7日)
  二审: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2010)沪一中民四(商)终字第1509号(2010年8月17日)

文章摘要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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