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微信 浅议超时效债权之抵销权 更新时间:2016-03-18 浏览次数:2229 次 标签: 暂无标签 文章摘要: 【核心观点概括】对于超过诉讼时效的自然之债,债务人取得消极不履行之抗辩权,准予债权人行使抵销权,是对债务人即得的抗辩权的驳夺。因此,超过诉讼时效的债权不得再行使抵销权。 文章摘要2: 上一篇: 从一起离婚案引发对待给付、何种判决能导致物权变动、申请执行时效三个法律问题的探讨 下一篇: 债权人对超过诉讼时效的债权能否行使抵消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