约定以物抵债,未办物权转移的,清偿行为未成立
更新时间:2016-01-01 浏览次数:3920 次
标签:
暂无标签
文章摘要:
债务清偿期届满后,当事人达成以物抵债协议,在尚未办理物权转移手续前,债务人反悔不履行抵债协议,债权人要求继续履行抵债协议或要求确认所抵之物所有权归自己的,法院应驳回其诉讼请求。但经释明,当事人要求继续履行原债权债务合同的,法院应继续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