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上次编辑的词条“”还未发布,赶快去处理吧! ×
讼也  > 所属分类  >  最高院指导案例   

最高人民法院发布19起合同纠纷典型案例之五:邹××诉张××合同纠纷案

更新时间:2023-07-06   浏览次数:4397 次 标签: 农村房屋买卖合同

文章摘要:

【提示】楼基地转让给非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该转让协议无效,转让人应向受让人返还购买楼基地款。
【裁判要旨】
楼基地所占土地性质系集体所有土地,且转让人取得该楼基地系基于原宅基地及房屋重新规划、拆迁后的补偿利益,其性质等同于宅基地。将该楼基地转让给非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违反了我国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法院依法确认该转让协议无效,受让人不能取得涉案楼基地的使用权。因无效合同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转让人应向受让人返还购买楼基地款。
转让人明知涉案楼基地依法不能转让给本集体经济组织以外成员仍进行转让;作为日常生活大宗交易,受让人在未确认土地性质的情况下即购买涉案楼基地,双方对于合同无效均有过错,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文章摘要2:

相关词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