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2011)执监字第77号
更新时间:2019-04-13 浏览次数:2389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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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号】最高人民法院(2011)执监字第77号
【裁判要旨】已执行抵债房产再转让的,不能要求直接裁定过户——执行法院裁定以债务人不动产抵债后,债权人又将该房产转让,受让人要求执行法院裁定将房产直接过户至自己名下的,不予支持。
【裁判要旨】已执行抵债房产再转让的,不能要求直接裁定过户——执行法院裁定以债务人不动产抵债后,债权人又将该房产转让,受让人要求执行法院裁定将房产直接过户至自己名下的,不予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