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上次编辑的词条“”还未发布,赶快去处理吧! ×
讼也  > 所属分类  >  刑事解读   

如何认定交易型受贿?

更新时间:2017-01-07   浏览次数:1608 次 标签: 交易型受贿罪

文章摘要:

交易型受贿是指以交易形式收受贿赂的行为。

文章摘要2:

目录

概念 回目录

    交易型受贿是指以交易形式收受贿赂的行为。

交易型受贿罪认定 回目录

    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请托人谋取利益,以下列交易形式收受请托人财物的,以受贿论处:

    1.以明显低于市场的价格向请托人购买房屋、汽车等物品的;

    2.以明显高于市场的价格向请托人出售房屋、汽车等物品的;

   3.以其他交易形式非法收受请托人财物的。

陈其象律师提示 回目录

    ①交易型受贿数额按照交易时当地市场价格与实际支付价格的差额计算:

    A.交易型受贿数额=交易时当地市场价格-实际支付价格。

   B.市场价格包括商品经营者事先设定的不针对特定人的最低优惠价格。

    ②优惠购物不算受贿:根据商品经营者事先设定的各种优惠交易条件,以优惠价格购买商品的,不属于受贿。

    A.优惠交易的条件必须是经营者事先设定的;

    B.优惠条件必须是针对不特定人的,即面向社会公众的。

经典案例 回目录

·李葳受贿案——利用与其他单位共同开发房地产的职务便利要求合作单位为其亲属提供低价住房的行为是否构成受贿罪  

【裁判要旨】

    ①经国家机关党委决定任命的集体所有制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应当认定为国家机关委派到非国有企业中从事公务的人员。

    ②利用职务便利,要求有关单位为其或其亲属提供低价住房的,属于索贿,应以受贿罪论处。

    ③利用职务便利索引低价房构成受贿的,支付少量购房款以掩盖受贿犯罪行为,受贿金额为房屋当时的实际价值与实际支付价款的差额。

·马平、沈建萍受贿案——以房产交易形式收受贿赂的犯罪数额认定问题  

【裁判要旨】多次收受他人财物,最后接受具体请托为请托人牟利的,以受贿罪论处,受贿金额为多次收受的财物的累计数额。

【裁判规则】以房产交易形式收受贿赂的,受贿数额应当按照交易时该房产的市场价格与实际支付价格的差额计算。

·凌吉敏受贿案——以明显高于市场的价格向请托人出租房屋,所收取的租金与市场价格的差额是否应当认定为受贿数额

【裁判要旨】明知他人有与自己职务相关的请托事项,仍然将自己房屋以明显高于市场的价格租给请托人的,视为承诺为他人谋取利益。以明显高于市场的价格让请托人租赁其房屋,实质上是一种变相收受请托人财物的行为,属于采取交易形式变相收受贿赂,其行为构成受贿罪,受贿数额为实际收取的租金与市场租金的差额。